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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中心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18 10:49:11 来自: 党办 点击率:40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中心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中心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5月13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覆盖面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委研究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最新出台的党纪党规等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委会议会前学习的首要内容,作为党(总)支部思想政治学习的首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二是院党委按照“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总体思路,深化运用好“党委—支部—党员”联学联动机制,积极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示范作用,按照“一月一专题”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干部经常性深入分管科室及联系党支部,通过讲专题党课、谈心谈话等方式,面对面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三是党(总)支部书记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本党(总)支部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搭建“理论+实践、集中+自学、交流+研讨、线下+线上”多样化学习格局,督促党员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各总支书记每季度对所属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班子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已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印发《关于调整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职责任务;三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修订完善了《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四是强化述职考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在年度述职中报告了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院班子成员专题检视了存在问题,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对医院统战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统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同时把统战相关工作纳入党委会议程;二是重新修订《广元市中心医院统战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广元市中心医院党政领导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广元市中心医院党外人士座谈会制度》,使统战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2023年12月27日,医院召开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成立暨第一届一次会员大会 ,充分发挥知联会的教育引导、参谋助手、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医院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和无党派人士的管理,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统一战线智慧和力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攻坚克难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效还不够明显”的问题。

  4.党委推进医疗质量提升的举措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重点环节管控,医务科定期深入到临床各科室检查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我院限制类医疗技术人员授权,印发《关于调整限制类医疗技术操作人员授权的通知》;二是根据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分析2023年度医院各手术科室四级手术开展情况,2024年2月4日,组织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宣讲科室医疗技术管理要点,总结分析各科四级手术开展情况;三是规范开展GCP项目,积极争取更多项目落地,目前已申请将麻醉科、血液内科进行备案,力争备案成功;四是印发《调整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职责。修订了《广元市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广元市中心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院内重点专科建设成本核算及绩效考核规定已进行调整并完成核算工作。各级重点专科在建项目验收评估均在准备中。已梳理2024年第一季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各项指标,并在2024年3月18日第12次院长办公会上作专项通报,书记、院长在会上对具体工作做详细安排,正在按要求全面梳理各临床重点专科在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已完成妇产科、儿科、神经外科三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五是制定2024年第一季度住培院级督导方案,并完成2024年第一次院级督导,教学KPI考核均按计划进行中。已完成2023年10月、12月和2024年2月共3次住培院级模拟考核,以及全省结业理论“百日攻坚”模拟考核,已将模拟考核结果在第一季度教学工作会议上和医院住培工作群进行通报,为确保5月结业考试顺利完成,从2月起至5月,每月开展一次结业模拟考试,其余考试按原计划每两月开展;六是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广元市中心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广元市中心医院科研奖励办法》适时予以执行,已完成修订岗位竞聘科研评分细则,拟在上半年组织2024年第一次院内科研培训,不断提升全院科研能力,2024年第一季度伦理审查工作会议已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切实加强科研项目伦理审查工作。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

  5.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药房叫号系统已于2023年12月上线,改善了取药排长队现象,设立专门退费窗口一个,对收费室现有人力资源实行弹性排班,高峰时段调配入出院服务中心人员支援门诊收费大厅,最大限度加开窗口,2024年收费人员招聘计划已过党委会,预计2024年下半年实施招聘。每日安排导诊、志愿者、保安10多名工作人员引导群众使用自助挂号、缴费,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增设“一体机”27台,设置“入出院服务中心”和“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优化住院及门诊流程,全市率先开展“一次挂号管三天”“全院一张床”等惠民便民举措,创新门诊服务类型,开设专病门诊91个、夜间门诊3个,患者满意度不断提升;二是外科大楼6至10层装修项目已纳入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立项审批及争取央省补助资金等前期工作阶段,待完成前期相关工作后,基建科按计划推进;三是重点科室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已安装完成,2024年1月底已投入试运行,有利于对高风险诊疗行为医患沟通的保障,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四是坚持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利用协商,医调委、卫健委调解,人民法院诉讼等依法依规化解医疗纠纷。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

  6.医院加强行风建设主动接受监督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风监督工作;二是多元化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扩大广泛性,已聘请10名行风监督员,覆盖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律师协会人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广元市内常住居民等。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

  7.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班子已在2024年2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二是建立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清单,进一步明晰议事决策边界,明确党委会与院长办公会议事内容、参加人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可视议题情况参加院长办公会;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上会前,党委书记和院长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在会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的原则研究决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8.落实党委议事规则不够好。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和职能科室负责人深入学习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与院长办公会议事界限,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班子成员分工事项和金额10万元以上支出事项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坚持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上会前,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会上由分管领导详细说明,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逐人逐项表态发言,最后进行表决,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三是党委办公室加强对与会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培训,利用科务会组织全科人员集中学习了党委会议题申报、决策程序、会议记录等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切实强化党委会各项会务工作,确保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实事求是、表达准确。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9.院长办公会决策机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和职能科室负责人深入学习了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加深对政策的理解;二是贯彻落实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院长末位表态制”,院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研究事项作出决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0.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院领导班子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学习了《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制度和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二是征集职工代表提意见,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五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了医院工作报告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医院财务工作报告、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情况报告等相关事项,对征集到的职工代表意见建议已经整理汇总,反馈给相关职能科室处理回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短板”的问题。

  1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结合医院实际,修订印发《中共广元市中心医院委员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广元市中心医院2024年重点权力联防联控清单》和《中共广元市中心医院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履行14项主体责任,纪委履行11项监督责任并规定了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抽查;二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组织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6大项42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院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三是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加强医务工作者对《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负面清单100条》等制度的培训学习,采取个人自学、科室集体学、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会前讲法、读书会、专题讲座等方式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组织中层干部参加纪法考试,在医院各类工作群推送纪法宣传短视频,全面增强职工纪法意识;四是持续开展“许丰、文阳案”剖析警示,组织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滥权之害》,对26名新任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五是加大信访举报、服务投诉、监督检查等问题的分析研判,紧盯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后勤维修保养等方面问题深挖细查,积极配合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增强震慑效应。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从严治党“三张清单”,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履行9项“一岗双责”职责;二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督导调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次,院纪委切实履职监督责任,围绕主体责任落实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提醒谈话,督促整改问题,推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联系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上级决策部署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医学文化、现代职业精神、医院优良传统、先进典型事迹等资源,推动廉洁文化与医道文化融合,融入医疗服务环节;四是高质量开展了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四责同述”专题会议,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后续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了扎实整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3.从严教育管理干部职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各基层党支部完成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同时结合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对联系党支部开展了谈心谈话,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二是院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会前学纪讲法制度,开展“一月一主题”“法律进科室”普法宣传活动,带动全院职工自觉学纪学法,修订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推动各科室依法执业、履职尽责;三是2024年1月修订了《服务缺陷投诉处理制度》,明确了新的处罚办法,使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制定的《优质服务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将投诉、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行为规范等纳入科室优质服务管理进行综合考评。同时,对能明确到个人的、有过错责任的投诉,情节较轻的对被投诉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进行停岗学习,学习期间停发绩效,并且影响当年的晋升、晋级、评先评优,2023年3人被停岗学习;四是结合医院实际,修订完善“三张清单”,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加强党纪学习,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人员,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巡察以来,开展会前学纪学法10次,警示教育5次150人,重点岗位人员警示谈话32人,新任中层干部廉政谈话26人,全院通报批评2人、诫勉5人、处分2人。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

(五)关于“损害患者利益的问题未得到有效根治”的问题。

  14.整治医院违规收费问题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将《广元市中心医院违规医疗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修订为《广元市中心医院医疗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并印发全院;二是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并配置专职价格工作人员,按照医院《DRG考核细则》,每月按医保月质量考核标准对全院临床科室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将医保月质量考核结果与绩效、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医院聘请行风监管员对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医院官网及医院显眼处进行公示。强化医保知识培训,每季度召开价格监管员会议,对临床科室医保价格监管员进行培训,每月利用《医保工作简报》、医院QQ、微信工作群等对医保政策进行宣讲;三是加强智能监管,2024年2月22日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在全院所有住院科室上线,对不合理用药及不合理收费行为进行监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5.不合理用药问题未得到有效纠治。

  整改情况:一是实行门诊、住院医嘱前置审核,并持续优化,减少不合理用药发生;二是强化处方点评,开展抗菌药物、麻精药品、重点监控品种等为重点的专项处方点评;三是临床药师每周开展业务学习,坚持抽派临床药师参加培训会,已派3名药师外出学习;四是临床药师实行分区包片,对临床科室进行有针对性沟通培训;五是2024年3月与医务科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临床药师参与临床会诊的通知》,促进临床药师更多参与临床用药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6.医院集采药品使用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药学部、物资采供科、医务科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等药品集采相关政策及解读;二是已完成在业务数据中心设置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到院情况的模块,集采报量时充分征求临床科室意见,确保科学报量;三是从2024年1月开始,药学部每月监测集采药品完成情况,并对集采中选产品采购情况通过OA系统向管理部门和院部汇报,集采产品未完成任务,不采购其他同类产品。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六)党委对院内招标采购工作监督不力。

  17.项目招采存在规避政府采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问题原因分析:对政府采购工作重视不够,负责采购工作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学习不够,理解有偏差,导致个别采购项目在确定采购方式时不够准确;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流程的学习和培训,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向职能科室及采购经办人员普及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流程的知识;三是规范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范围与原则,包括医疗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用品、后勤物资等,制定采购计划与预算制度,实行供应商管理与评价制度,规范采购流程与审批制度,加强采购监督与风险管理;四是严格采购项目的审核审批执行流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规章,认真审核管理科室移交的采购项目资料,根据项目的预算品目、预算金额、采购组织形式、参数和技术性要求等信息,选择恰当的采购方式,避免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发生;五是强化监管问责和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采购活动的全程监督,包括对采购计划、采购过程、合同履行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举报和惩处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8.设备维修项目采购程序倒置。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组织总务科、医学工程科、计算机信息科、基建科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和《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标准提供采购需求及预算价格;二是已梳理部分在用大型医疗设备维保合同,已将合同即将到期的大型设备维保纳入今年预算采购计划,将提前3至5月进行维保论证,再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预防合同到期设备脱保的情况;三是已针对大型设备建立预防性维修机制,同时通过医疗设备管理系统(APM系统)进行维修维护管理;四是责令原负责人对巡察反馈问题作出深刻检讨。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

  19.招投标程序及资格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26日组织物资采供科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和《医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执行采购任务;二是2024年1月开始准确确定药品耗材采购方式,所有采购产品必须为省药械平台的挂网产品,采购价不高于平台挂网价(联动价);三是已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0.部分项目未实施招采。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组织工会办公室、妇儿分院综合办公室、保卫科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明确采购需求,防止类似情况再度发生;二是由护理部牵头,组织产科、妇儿分院综合办公室、总务科对等相关科室《母婴生活护理合作协议》条款进行讨论并形成相应的意见,明确招标要求,重新制定规范的招标文书,由物质采供科按规定流程,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交由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目前新中标公司已入驻;三是由妇儿分院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产科、总务科对《产科母婴免费公益拍摄服务协议》条款内容进行讨论并形成相应意见,明确招标要求,结合产科实际工作需求,拟于合同期满后重新提出招标申请;四是针对与分院车场解除合同事宜,医院通过多次协商,协商后未达成一致,助泊公司要求按照2013年11月签订《合作协议》违约责任处理,双方还需再次进行协商;五是依据工会经费的性质,现已确定职工法定节日工会福利的采购,委托医院签约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流程实施;六是已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

(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严格。

  21.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报销差旅费要件、2021年5月报销接待餐饮费正式公函均由经办科室保管,财务科只在HRP系统保存扫描件电子版,后续财务科将加强票据内控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保管原始凭证,对外来原始凭证(如发票、出库单、文件函件等)纸质版与扫描件电子版同步保管;二是财务科组织全科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分管财务院领导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高财务人员会计档案管理意识;三是对2021-2022年累计报销838次外出进修培训、学术会议、出差等情况进行核实,均有会议通知、出差办理事项申请审批及相关发票等资料,不存在虚列支出及违规报销等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2.违规发放奖金。

  整改情况:一是对近3年医院评先选优奖项和所发奖金进行逐项梳理,经第17次党委会研究,对“2021年度医德医风考核优秀个人”发放的奖金予以收回,现已全部退还至医院账户;二是在2024年度医院经费预算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绩效激励项目名称,严禁以其他名义违规发放奖金;三是由分管院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查,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评先选优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3.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下半年,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医务人员需实行闭环管理,根据《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全面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闭环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酒店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入住后,不得对其他外来人员开放”,我院与兴林酒店签订了《疫情防控应急住宿协议》,以酒店所有房间进行费用结算,在实际入住过程中,每天人数不等,存在少部分客房空置的现象,在以后工作中,我院将全面了解市场,加大谈判力度,坚持成本为先、择优选择;二是继续完善财务工作流程及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医院的经济活动,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病种、DRG成本核算工作,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坚持过紧日子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院开展降本增效活动,医院于2023年12月印发《降本增效实施方案》,对人员、设备、药品材料、水电费、维修维护等全方位进行控制,保障医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通过方案的实施,2024年1-3月部分支出较上年同比下降,如差旅费支出下降2.1万元,降幅16.28%;房屋零星维修支出下降11.6万元,降幅26.82%;设备维保支出下降39.48万元,降幅9.8%;四是加强医院水、电、气等能耗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已于2024年3月完成能源节能管理托管服务合同签订。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八)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还有差距。

  24.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月23日完成2023年度院长向医院党委会议述职,且今后将继续落实;二是正在对医院章程进行修改完善,后续将征求院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职代会审议,并向市卫健委备案;三是已将“标杆党支部”创建列为2024年度医院十大工作目标,院党委研究制定了《标杆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总支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党建业务高度融合”的原则,2024年拟培育院级标杆党支部11个,择优推荐市级标杆党支部2个、省级或国家级标杆党支部1个,通过创建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性、实效性、推广性的党建工作好做法和好经验,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能力整体建强、全面提升。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整改。

  25.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医院年度党建工作,研究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了17项工作,在各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细化党建考核指标,确保年度党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党委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亲自前往各基层党支部指导调研党建工作,切实把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三是已于2024年1月31日开展了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效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6.党务力量配备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我院已有专职党务干部13人,专职党务人员比例为0.52%,符合“不低于医院职工总数的0.5%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2024年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分别招聘了1名工作人员;二是通过党务工作群已发送党建业务理论知识“应知应会”8期,从而增强党务工作者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党委副书记、组织科、总支书记已对各基层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5次,现场解答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九)关于“党组织在医院基层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发挥还不明显”问题。

  27.班子成员划分支部不科学。

  整改情况:已结合领导班子最新分工情况,将班子成员划分到10个党支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杜绝了多个院领导在同一党支部的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8.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党总支书记已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相关支部的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以上支部全体党员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二是组织科要求各党总支书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支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情况发生。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十)关于“落实干部管理规定及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29.执行机构编制条例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中心医院内设机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编发〔2020〕13号)文件规定,批准我院设置21个职能科室,44个业务科室,结合医院实际,对全院所有科室的设置进行统一梳理,其中职能科室中调整1个,更名7个;业务科室中拆分1个,合并1个,更名5个。妇产儿童分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自行设置相关科室,并向市卫健委报备。调整之后,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数量保持不变,仍为21个和44个。以上情况已与市委编办进行沟通,调整方案拟按程序向市卫健委、市委编办审批报备。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30.重点关键岗位长期未进行轮岗交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科工作人员利用科务会再次学习《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市级部门单位中层干部交流和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元市中心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准确把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政策规定;二是全面梳理中层干部任职年限,对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31.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招聘审核关口,建立双审核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对照招聘公告严格审核。在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上半年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中,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逐一审核,参加现场考核的考生均符合相应岗位的应聘条件;二是严格按照公示要求,统一在医院官网发布公示,公示期均达到5个工作日;三是建立了招聘黑名单,在高层次人才招聘中取消了一名曾不听从医院劝阻执意退培职工的报名资格。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中心医院党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理念,坚持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运用好整改成果,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医院抢抓机遇、谋事创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226977;邮政信箱:628000;电子邮箱:52435924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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