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2019]65号文关要求,为切实贯彻国家谈判药品相关政策,确保广大参保患者切实受益,保障合理使用需求,经药学部论证并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拟将2019年国家谈判品种中的按乙类药品支付管理的药品(医院未使用过49个品种52个品规)纳入我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详见附件),现将谈判药品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839-3220731
广元市中心医院物资采供科
2020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