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欢迎访问四川省广元市中心医院!

急救热线:

0839-3222222

新闻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本院公告

广元市中心医院关于疫情期间的就诊须知

发布时间:2020-02-13 10:30:50 来自: 本网 点击率:3324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家卫健委及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措施,保护患者、家属、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院制定了一系列疫情期间门诊、住院就医防控措施。请您理解并配合。

一、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1.1月31日起暂停口腔门诊(急诊外伤除外)、耳鼻喉科门诊(急诊外伤、梗阻除外)、呼吸科门诊纤支镜项目(仅开放异物、肿瘤、危重者检查,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有风险后实施)消化内科内镜项目(临时停止普通患者内镜诊治工作,对消化道大出血、食管异物等有急诊内镜诊疗指征的危急重患者,酌情开展急诊内镜诊治工作)健康体检科。2月13日起暂停眼科(急诊除外)康复科。

2.尽量网上预约挂号就诊,并在就诊时间段就诊,避免在院就诊等候过长时间。

3.来院所有患者及家属请必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医院,在院期间均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体温≥37.3℃);

2)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4)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身边人有多人发热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

5.医院各入口设置有体温检测点,请您配合测量。

二、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1.为保证您的安全,住院治疗期间不得离开病房,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监测体温变化,如出现呼吸道症状等,及时向医护人员通报。

2.我院实行“一患一陪一证”陪护管理制度,入院时请在护士站领取,并请固定身体健康的陪伴1人;谢绝探视,建议您与家属进行视频或语音等网上联系。

3.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

4.医院与您均有义务配合疫情排查。请你询问探视亲友近14天内是否有从武汉、温州搭乘动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或、是否与可疑新冠状病毒病人、湖北、温州人员接触史、是否与接触的周围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病情况(发热、乏力、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如有请谢绝探视。

三、院内通道管理

疫情期间,医院将实行诊疗区域通道进出管理,相关通道执行封闭管理,请您根据指示入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协助,我们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战胜疫情!

特别提醒

为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正确引导患者就医,减少交叉感染,广元市中心医院已开通发热门诊在线咨询、“微病案”病历复印预约服务两项便民措施,通过广元市中心医院官方微信,让你足不出户,线上问诊、病案到家!


医院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井巷子16号

急救电话:0839-3222222

预约挂号:0839-3356222

投诉电话:0839-3611120

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839-3228537

医德医风投诉电话:0839-3226977 医德医风管理部门:行政楼五楼 党委办公室

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839-3231020 院纪委监督举报邮箱:2176225815@qq.com

Copyright © 2018 http://www.gycch.com / All Right Reserved.

蜀ICP备19017321号-1    川公网安备51080202000024号

  • 微信公众号

  • 纪检监察"码上举报"

投诉建议

急救电话:

0839-32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