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9月19日,我院召开医院“三医”监管领导小组工作会。院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石平副院长详细介绍了“三医”监管相关政策及我院开展工作进展,通报了省卫计委关于对我院“三医”监管平台发现疑似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及自查整改情况。徐开伦副院长就“三医”监管中发现的药事管理问题进行了梳理,就排名前十的药品金额、抗菌药物等数据进行了分析,并就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行了强调。
马兵院长指出,“三医”监管主体是医院,对象是每个医务人员,内容是医疗行为,它能反映出医院的基础医疗质量和核心医疗制度落实情况。马院长要求,一是要全面、深刻自查问题出现原因,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进一步优化我院“三医”监管工作流程。二是针对“三医”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核实确为不规范、不合理的医疗行为,对相应的医务人员、科主任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三是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要以“三医”监管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重在落实,重在环节,让“三医”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三医”监管,全面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
据悉,“三医” 政府信息化监管平台是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卫生信息中心,利用统计和大数据技术综合分析技术建设的动态精准监管平台,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监管,是我国首个省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管平台。目前,全省共有32家医疗机构接入“三医”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