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关于做好汛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7月11日,我院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结合市卫计委、医院安全生产、质量控制专项督导工作要求,由常务副院长王贡顺组织设备科、医学影像科、介入室、放疗中心负责人、技师长、工程师一行8人进行了汛期核与辐射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和质量安全生产专项督导。
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督查活动,要求严格落实、排查隐患、完善预案、迅速响应、及时上报。检查组要求各科室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汛期辐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与艰巨性,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确保逐人责任落实到位。认真排查隐患,完善相关预案,加强巡查力度与应急值守,努力做到汛期一旦发现辐射安全事件,能按规定时限、程序及时请示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得当。